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

屏東縣100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活動子計畫三:校外教學活動教案設計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要點。

二、屏東縣100年度本土教育計畫。

貳、目的:

一、教師能改編課本教材內容重新詮釋教材的能力。

二、教師改編教材後,經由實際教學審慎反思不斷改進教學的能力。

三、結合創意、資訊與本土教育校外教學本質的精神,設計一份創意教材。

四、將校外教學意涵融合各教學領域課程,鼓勵教師規劃設計教學方案,以提升校外教學實施成效。

五、導正校外教學課程目標,增進學生認識關懷家鄉。

六、彙集優秀作品,供全縣國中小辦理校外教學之參考,以增進教學成效,提升本縣學童能力。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屏東縣古樓國小

肆、實施辦法:

一、參加人員:本縣各國中小現職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亦可組隊參加,為每隊以2人為限。

二、內容規範:本教學設計甄選活動以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目的為設計主軸。可採融入領域各版本教材方式或配合能力指標自編教材及教學設計:

(一)融入式教學設計:須註明融入之學習年級、版本、單元及九年一貫能力指標。

(二)自編式教學設計:須註明適用年級及九年一貫能力指標。

(三)教學設計格式:如附件一。

(四)學習單格式張數不限,請附在教學設計之後。

三、收件: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4月5日(截止收件以送達時間或郵戳為憑)。

(二)收件方式:將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或逕送屏東縣古樓國小教導處莊美珍主任(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育英路2號)收,學校聯絡電話:08-7850281,報名資料包括:

1、報名表(如附件一)。

2、教學計畫表書面資料一式五份。(如附件二)。

3、教學計畫光碟一份。

四、作品評選標準:

(一) 教案結構與文字流暢性:20﹪。

(二) 內容與創見:40﹪。

(三) 教學實用性:40﹪。

(四) 評審:收件後,由古樓國小聘請專家學者及教學經驗豐富之教師擔任評審。

(五) 成績公告:於屏東縣教育網路中心網站公佈優勝名單。

六、獎勵標準:

獎項 獎勵名額 獎勵方式

特優 2隊 嘉獎二次

優等 3隊 嘉獎一次

佳作 5隊 獎狀乙紙

入選 若干 獎狀

七、著作權:

(一)參加甄選之教學設計不得為另參加或已參加其他公開甄選之得獎作品,且必須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

(二)入選優勝之教學設計著作權仍屬原作者所有,而本活動之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推廣、公佈、發行之權利。

(三)凡經評審通過之入選優勝作品,於此次活動以外媒體刊載使用時,均需註明其曾經參加本次活動甄選並入選。

伍、經費:總經費共計新台幣4萬6,400元整,經費概算表如附件三。

陸、預期績效:請依計畫目標,就學科連結、文化連結、活動連結、生活連結等評述之。

柒、評鑑:辦理本活動績優人員於活動結束後乙週,檢送活動成果報縣府敘獎。

捌、本計畫經陳報縣長核定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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